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,积极探索服务离退休干部的新思路、新机制、新举措,近日,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会同省委组织部、省直机关工委、省文明办、教育厅、民政厅、人社厅、团省委、省妇联、省敬老助老总会等10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面向全省离退休干部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》(豫老〔2011〕6号),省委老干部局、省敬老助老总会印发《认真贯彻落实<关于面向全省离退休干部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>的通知》(豫老文〔2011〕98号),在全社会开展面向离退休干部的助老志愿服务活动。
明确活动原则。助老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动员和组织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广大干部职工、大中专院校学生、社会爱心人士和身体较好、有志愿服务意愿的老同志等,参与社区服务、爱心帮扶、亲情陪伴、教育培训等活动,进一步提升老干部服务工作水平,提高老干部幸福指数,营造浓厚的敬老尊贤、新老团结、和谐稳定的社会风尚,调动老干部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积极性,为中原崛起、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志愿活动坚持自愿参加与组织引导相结合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、求实求效和持之以恒相结合的原则,积极引导、自主参与,扎实推进、杜绝形式,真正使活动惠及广大老同志。
严格运行管理。各地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将建立助老志愿者工作网络,以分类管理,就地、就近服务为原则,归口管理,定向服务。省委老干部局、省敬老助老总会指导全省志愿服务工作。各省辖市及县(市、区)委老干部局结合“四就近”工作试点社区,抓好助老志愿者进社区服务试点工作,并逐步开展,有效推进,争取三年时间推广到所有社区。根据志愿者服务意向和老干部的需求,将对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和专业分类培训,建立助老志愿者信息库。志愿活动中,以“小时”为单位,每次服务按小时进行登记,被服务的老同志或身边工作人员签字认定;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60小时,遵守服务承诺较好的,可注册成为“河南省助老志愿者”。志愿者佩戴统一制作的助老志愿服务徽章、服务卡,持证上岗。
实施奖励机制。助老志愿服务工作将纳入各地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,并对志愿服务的爱心单位和优秀注册志愿者实施表彰奖励机制。在坚持志愿者以自愿、义务为原则参加志愿服务的前提下,把志愿者服务他人、服务社会与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给予回馈有机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。探索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,相敬互助的科学化、人性化的志愿服务体系。对于60岁以上老年群体中的志愿者,为他们建立“志愿服务时间储蓄”档案,通过时间储蓄、互助服务、服务交换等形式,待他们需要帮助时,根据其服务记录,优先获得志愿服务。对学生志愿者,定期将其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所在学校,积极推荐就业岗位,在其报考公务员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,其经历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。优秀注册志愿者自主创业时,可优先进入养老产业;若申请省敬老助总会资助的项目,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。
强化相关责任。把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,10部门共同组织、联合运作。组织部门、机关工委负责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、共产党员,民政、人社等部门负责动员社会青年和爱心人士,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动员身体较好的老同志,团委、妇联、教育部门负责动员团员青年、妇女界人士、大中专学生等,积极参加助老志愿服务;各级文明办负责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引导;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省敬老助老总会负责调查了解老干部需求,安排合适的服务岗位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牵头协调,调动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,协调有关部门力量和资源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抓好示范带动。全省31个“四就近”工作试点将与助老志愿服务活动试点统一起来,在示范点社区建立“助老志愿者服务站”,使助老志愿者队伍有效弥补社区工作人员的不足,成为推进社区“四就近”工作的重要力量。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,遵循就地、就近服务的原则探索建立“助老志愿服务”试点。试点的选择坚持科学规划、高效务实、方便服务,做到志愿者服务积极,受助者舒心满意。在试点工作中根据志愿者的服务特长和受助人的需求结成对子,实现“一助一”、“多助一”的服务方式,机关单位的志愿者可为本单位的老同志就近提供志愿服务,大中专院校学生可进入学校周边社区进行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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